长沙市金沙村雷锋大道713㎡房产二拍
发布: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1-1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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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13日10时至2015年11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房产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黄金乡金沙村雷锋大道东侧0803023栋(权证号码:望房权证黄字第00024316号),建筑面积为713. 52 平方米,设计用途为普通住宅,产别为私有房产。该房产共7层,第1 层入户门为玻璃推拉门,层高约为5 米,第2-3 层入户为防盗门,层高约为3米,第4-7 层入户为实木门,层高约为3米。房屋通风采光条件良好,水电气等设施齐全,现房屋第1 层出租作商业使用(火车票代售点),第2-7 层暂空置。其所在位置东邻住宅,南近普瑞大道,西临雷锋大道,北邻住宅。周边学习、娱乐、运动、休闲公共配套设施较好,有长沙医学院、望城区公路局、中国光大银行、佳宜连锁超市等重要企事业单位、公共设施,该位置出入便利,有355路、357路、918路等多路公交车,估价对象周边配套设施较完善,适宜居住。
起拍价(保留价):2422257元,评估价:2691397元,保证金:24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岳麓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 10月29 日起至2015年11月13 日(工作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看样时间暂定于2015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看样需提前与承办法官联系登记,联系电话:0731-88926151(刘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该房屋第一层门面现已出租。(租赁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第一、二年租金每年12000元,第三年租金13200元)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11月9日前与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1月25 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沙市岳麓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河西支行,账号:80000806562001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31-88926151(刘法官)
0731-88926123(潘法官)
监督电话:0731-88926125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69号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