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1、门市房:一层,面积:149.03㎡,国有土地使用权(商业):73.78㎡,地址:凌海市南山小区5号楼北侧西数4、5号。起拍价:103.5万元,保证金:52万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9日16时止。本公司有关标的材料及现场。
三、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因产权变更等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己承担。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十日内支付全部价款及拍卖佣金。
四、竞买手续办理
请意向竞买人携带身份证明于公告之日起到锦州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和竞买手续,并凭该公司打印的《竞买人通知单》上的保证金账户(公司全称: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保证金开户行:工商银行沈阳建设路支行、账号:3301 0612 2924 8001 058)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16时,逾期不予激活网络竞买用户名,不具有参与网路竞价的资格。未竞得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于拍卖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退还。
拍卖成交后成交价款汇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账号:4020190046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