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5月13日10时至2015年5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对象为于成智名下的坐落于浦江县浦南街道文溪东路72的房产和土地,房屋建筑面积194.80平方米,另有未确权建筑物建筑面积约45.96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66.00平方米,产别:私产;建成年份:1995年;房屋层数5层;所在层次1-5层;土地用途:综合;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1993年;使用年限70年;终止日期2063年4月。拍卖对象所处建筑物规划和现状用途均为综合用房,钢混结构,共5层(其中沿文溪东路南幢证载方体4层局部5层,沿规划小路北幢证载主体1层),南北朝向,该建筑物外墙墙砖贴面,内墙普通涂料粉刷,其中厨卫用房墙面贴墙砖,现浇楼梯、花岗岩楼梯踏步不锈钢扶手,楼地面铺花岗岩及木地板局部铺壁布和地毯,顶棚普通涂料粉刷部分石膏角线装饰,其中卫浴用房顶棚装饰吊顶,建筑物内装木门及钢防盗门、底层装有铝合金卷拉门及不锈钢防盗门,铝合金窗、底屋部分装有不锈钢防盗窗。该建筑物南幢第1层可做商业店面使用,第2至第5层为住宅用房,第2层以上为1梯2室1卫式设计布局;北幢第1层设计用途为厨房及餐厅。整体维护良好,属完好房。
起拍价:125万元,保证金: 20 万元,增价幅度: 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5月12日17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5年5月2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浦江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账号:120807002920031097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9-88181290(拍卖流程)、
0579-88181262(标的物情况1)、
0579-88181292(标的物情况2);
咨询旺旺:浦江县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 0579-88181290 ;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浦江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