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法院
关于兰溪市兰花路41号3单元202室房屋拍卖公告(第三次)
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月23日10时起至2014年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金华市中级人民 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vJRRRw&user_id=1666399500,户名:金华市中级人民 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兰溪市兰花路41号3单元202室,房屋建筑面积159.65㎡(另有附房及车库一间),建成年份2004年,总层数4层,所在层数第2层,混合结构,外墙面喷砂,塑钢窗,防盗外门,胶合板内木门,内墙乳胶漆刷白,局部造型吊顶,地面铺地砖和木地板,精装修,水电卫配套,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客厅、书房、主卧朝南,厨房、副卧朝北,一卫朝北,一卫在主卧内,附房在西侧与主房相连,车库在主房对面。房屋维护保养状况良好。该房产地处兰花路,兰一中大门正对面,横山风景区山脚,交通便捷,配套设施齐全。房产证号为兰房权证兰江字第010005972号,土地证号为兰国用2005第101-3428号。
起拍价:80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月22日16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2月1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溪市支行,账号:120805002920016515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9-88927020、88927238;
监督电话:0579-88927209 ;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
网址: 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vJRRRw&user_id=1666399500 ;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一月七日